校教通〔2023〕58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教学管理、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建设,保障教学顺利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发现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巩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第11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务处检查内容
1. 国一流专业、省一流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产教融合重点基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推进及经费使用情况。
2. 一流课程建设情况及2023年国一流课程的申报计划。
3.微专业建设情况。
4.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
5. 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实验(实习)教学,五合一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建设,校企共建实验室建设,产业学院建设推进情况,实践经费使用情况)。
6.日常教学专项检查(专业系教研活动材料,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论证相关材料,考试巡查记录,试题库建设情况,教学管理资料存档情况等)。
7.学籍管理专项检查(学业预警工作落实情况,毕业、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工作情况)。
8.教材管理专项检查(近三年出版教材使用率情况,教材选用审核记录等)。
(二)教学质量管理处检查内容:教学资料专项检查。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检查内容:学生工作专项检查。
(四)人事处检查内容:青年教师助教制实施情况、兼课教师聘用与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法
1.实地查看。
2.调阅材料。
3.咨询座谈。
三、检查人员
组长:苍玉权
成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学校教学督导组部分成员。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用二级学院自查和职能部门分散检查的方式。二级学院成立检查小组,自查后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提交教务处(12周之前)。分散检查主要包括查阅相关材料特别是教学资料袋的归档情况(重点检查2022-2023学年),个别了解有关情况等。检查内容和形式由牵头部门提前通知各教学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二级学院(体育部) | ||
11月13日 (第十一周周一) | 上午 | 10:00-11:30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下午 | 13:30-15:00 | 外国语学院 | |
下午 | 15:10-17:00 | 师范学院 | |
11月14日 (第十一周周二) | 上午 | 10:00-11: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下午 | 13:30-15:00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
下午 | 15:10-17:00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
11月15日 (第十一周周三) | 上午 | 8:30-10:00 | 理学院 |
上午 | 10:10-11:30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
11月16日 (第十一周周四) | 上午 | 8:30-10:00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上午 | 10:10-11:30 | 光电工程学院 | |
下午 | 13:30-15: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下午 | 15:10-17:00 | 体育教学部 | |
11月17日 (第十一周周五) | 上午 | 8:30-10:00 | 汽车工程学院 |
上午 | 10:10-11:30 | ||
下午 | 13:30-15:00 | 人文学院 |
五、有关说明
1.期中教学检查不影响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正常教学工作,如涉及到某些检查项目时,请有关人员予以配合。
2.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和相关教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教学检查结果将量化计分,作为各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4.学校还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赴现代职教体系合作院校,对其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