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9月24日)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文科科研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6-09-20浏览次数:24

各文科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不断提升科研能力与成果质量,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 2025 年度文科科研业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我校教职工2025年度取得的文科科研成果。已录用但未正式出版的论文、著作不予统计,未录入科研系统(社科)的成果不予统计。

二、统计依据

1.202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文科科研成果,依据《常州工学院重要科研业绩评价实施办法(2022版)》(常工政〔2022〕11号)《常州工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常工政〔2019〕160号)及历年科研奖励相关文件执行。

2.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取得的文科科研成果,依据《常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要科研业绩评价实施办法(2024 版)》(常工政〔2024〕71号)、《常州工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常工政〔2019〕160号)及历年科研奖励相关文件执行。

上述文件可在学校办公系统或社科处网站“管理文件” 栏目下载,详见本通知附件。

三、统计内容

1.2025年度新取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市厅级重大重点纵向科研项目、权威期刊论文、学术著作、市厅级及以上高级别科研获奖(含政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决策咨询成果、文学艺术创作实践成果、体育赛事成果、市厅级及以上学科科研平台(含智库、创新团队)等。具体级别认定按照《常州工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常工政〔2019〕160号)执行。

2.2025年之前立项、且在2025年度正常结项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市厅级重大重点纵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5万元)。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教职工对照相关文件及计分标准,如实填写《常州工学院2025年度社科类科研业绩统计表》。

2.学院审核汇总:各文科学院、体育教学部对本单位教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汇总形成本单位统计表。

3.跨部门申报:学校职能部门、教辅部门人员科研成果,原则上依托学科专业归属相关文科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统一申报;无法归属的,由个人直接报送社科处。

五、报送要求

1.所有申报成果须已录入科研系统(社科),未录入系统的成果不予受理、不予统计。

2.请各单位于9 月24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汇总表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汇总表同步发送至邮箱:skc@oa.czu.cn。

联系人:殷孜

联系电话:88510162

特此通知。

常州工学院重要科研业绩实施办法(2024).pdf

常州工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pdf

常州工学院2025年度社科类科研业绩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