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省、市校园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安全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秋季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第一阶段:9月4日前,由各二级单位自查自改。
2.第二阶段:9月11日前,学校开展专项检查。
3.第三阶段:9月30日前,相关二级单位完成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工作。
二、检查内容
对照《常州工学院常态化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常工政〔2023〕51号),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校园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2.学生公寓、实验室及危化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秋季传染病防控是否落实到位。
4.校舍建筑、燃气、电动车充电、校园施工、周边环境等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各托管单位人员的信息是否及时登记、报备,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及消防安全等教育是否落实到位。
三、检查要求
1.全力保障开学安全有序。各二级单位要对照《省教育厅关于全力抓好暑期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6〕11号)文件要求,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梳理排查整治暑期前后因台风、雨水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结合老生开学返校和新生入学报到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特点,细化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2.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与演练。上好“安全第一课”“消防第一课”“法治第一课”,扎实开展消防、实习实训、交通、反诈防骗等专题教育,常态化组织消防、反恐防暴等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3.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聚力化解矛盾纠纷风险。
4.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图书馆、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等部门将自查情况汇总后于9月4日16:30前交保卫处;其他各二级单位检查后如有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也将自查情况交保卫处,其余情况则自行留档。
5.专项检查情况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于9月11日16:30前交保卫处。
6.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由相关单位于9月30日前报保卫处。保卫处联系人:丁良平 电子信箱:bwc@oa.czu.cn。
保卫处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