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按常州市“过紧日子”财政专项检查整改要求,并依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财购〔2015〕1号)的文件精神,自2026年3月1日(本周日)起,凡是使用教育类经费(含E3科研资助经费)进行国内出差或因公临时出国(境)购买机票的,现作以下规定:
1、购买渠道:优先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公务行APP、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优先选购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如通过其他渠道购买到市场低价票,请务必在购票时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公务行APP截图留存“出行日期”的机票市场价格。
2、报销要求:通过其他渠道购票的,报销时除提供电子客票行程单外,必须附上上述购票时点的市场价格截图。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6年2月28日
附:截图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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