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到期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12-01浏览次数:81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234号)、《关于公布2023年常州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立项结果的通知》(校教〔20231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为2023年立项的常州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具体的验收名单详见附件。

二、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请参照立项时的建设任务及申请人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

三、验收材料

(一)《常州工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资助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以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为单位,于20251215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文新楼307室)同时将项目验收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jwjx@oa.czu.cn(统一命名为:优秀教学基层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名称)。联系人:汪敏;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

(二)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验收,于20251222前将验收结果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验收申请表的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五、有关说明

(一)已获得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点,视为达到建设验收考核条件,可免验收。

(二)请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教师师德师风、项目意识形态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初审。

 

附件:2025年到期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验收名单及相关材料.rar

 

教务处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