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 “双岗互聘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5-09浏览次数:13

〔202513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双岗互聘计划”选聘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常科教城发〔202528号)和《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常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聘内容

1. 我校面向市高科技企业选聘高技能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参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开发、教材编写、专业课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和科研合作等工作。

2. 我校高层次人才到市高科技企业兼职从事技术、管理咨询,参与生产实践、技术攻关、技术改选、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3. 我校和在常科研院所相互选聘人才。

二、 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参与。

三、 申报方式

“双岗互聘”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网址:https://sg.czrc.com.cn/双岗互聘信息化平台),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后按要求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进行申报。

四、 选聘流程

1. 岗位需求申报(59—514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本年度新增的岗位需求(没有可不填写),提“双岗互聘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514日前提交纸质稿1份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发邮箱:szb@oa.czu.cn。学校审后提交平台审

2. 岗位聘用报名(59—531日)

我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登录平台如实填报个人简历,学校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高科技企业、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同步进行人岗双向匹配。

2024“双岗互聘”期终考核等次为合格(含)以上的人才,聘用双方确定2025年度继续合作的可优先续聘。二级学院需提交“聘用人员申报表”(附件3),其中优先续聘人员的申报表于514日前提交纸质稿1份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发邮箱:szb@oa.czu.cn 学校确认后,拟续聘的人才登录平台,完成续聘有关操作未获续聘意向的2024年度入选人才可重新报名应聘2025年度新的岗位需求。

3. 聘用结果发布(630日之前)

我市相关部门对初选结果汇总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公示,在公示无异议的选聘人员中遴选产生市本“双岗互聘”名单

五、 考核管理

1. “双岗互聘”采用聘期制管理,聘期1年,每人最多可连续聘用2个聘期。

2. 聘用期内,由聘用单位与派出单位、受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上传平台备案。

3. 中期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通过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岗位津贴。

六、 其它事项

1. 提交材料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双岗互聘”资助政策享受资格。

2. 我校高层次人才参加选聘的,须事先征得所在部门同意,方可派出从事兼职工作。

3.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葛香芸,0519-88510065

(2)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朱雪冬,18905205796

 

附件: 1. 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pdf

2. 双岗互聘岗位申请汇总表.xlsx

3. 常州工学院2025年度“双岗互聘”聘用人员申报表.xlsx

 

                            人事处    

   20255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