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25〕13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选聘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常科教城发〔2025〕28号)和《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常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聘内容
1. 我校面向市高科技企业选聘高技能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参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开发、教材编写、专业课教学、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和科研合作等工作。
2. 我校高层次人才到市高科技企业兼职从事技术、管理咨询,参与生产实践、技术攻关、技术改选、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3. 我校和在常科研院所相互选聘人才。
二、 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参与。
三、 申报方式
“双岗互聘”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网址:https://sg.czrc.com.cn/(“双岗互聘信息化平台”),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后按要求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进行申报。
四、 选聘流程
1. 岗位需求申报(5月9日—5月14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本年度新增的岗位需求(没有可不填写),提交“双岗互聘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5月14日前提交纸质稿1份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发邮箱:szb@oa.czu.cn。学校审定后提交平台审核。
2. 岗位聘用报名(5月9日—5月31日)
我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登录平台如实填报个人简历,学校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高科技企业、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同步进行人岗双向匹配。
2024年度“双岗互聘”期终考核等次为合格(含)以上的人才,聘用双方确定2025年度继续合作的可优先续聘。二级学院需提交“聘用人员申报表”(附件3),其中优先续聘人员的申报表于5月14日前提交纸质稿1份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发邮箱:szb@oa.czu.cn。 学校确认后,拟续聘的人才登录平台,完成续聘有关操作;未获续聘意向的2024年度入选人才可重新报名应聘2025年度新的岗位需求。
3. 聘用结果发布(6月30日之前)
我市相关部门对初选结果汇总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公示,在公示无异议的选聘人员中遴选产生市本级“双岗互聘”名单。
五、 考核管理
1. “双岗互聘”采用聘期制管理,聘期1年,每人最多可连续聘用2个聘期。
2. 聘用期内,由聘用单位与派出单位、受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上传平台备案。
3. 中期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通过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岗位津贴。
六、 其它事项
1. 提交材料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双岗互聘”资助政策享受资格。
2. 我校高层次人才参加选聘的,须事先征得所在部门同意,方可派出从事兼职工作。
3.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葛香芸,0519-88510065
(2)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朱雪冬,18905205796
附件: 1. 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pdf
3. 常州工学院2025年度“双岗互聘”聘用人员申报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