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有关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等实际情况,经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论证、学校研究,我校2023年拟推荐申报“新能源汽车工程”1个本科专业、拟撤销“工业设计”等4个专业、拟预备案“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3个新专业(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张树娟,联系电话:0519-88510135,电子信箱:jwjx@oa.czu.cn。
附表:2023年拟推荐申报新专业、拟撤销专业、拟预备案新专业
序号 | 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所在学院 |
1 | 申报新专业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080216T | 汽车工程学院 |
2 | 撤销专业 | 工业设计 | 080205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3 | 撤销专业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80702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4 | 撤销专业 | 市场营销 | 12020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撤销专业 | 公共艺术 | 130506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6 | 预备案新专业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080710T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7 | 预备案新专业 | 氢能科学与工程 | 080506TK | 化工与材料学院 |
8 | 预备案新专业 | 数字经济 | 020109T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附件:“新能源汽车工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pdf
教务处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