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2870


校人202310

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校人20203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要求

1.我校在职在岗人员中满足认定条件的人员。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依据按岗申报的原则,所申报认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现聘岗位系列相对应。

二、认定程序及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报表》(附件1)交所在二级单位,须附佐证材料(学历、学位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二级单位推荐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于2023413日前将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和《常州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以及二级学院审核后盖章签字的佐证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管理中心406,邮箱szb@oa.czu.cn)。

3.职能部门审核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学校认定

学校评审组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认定。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 2023年上半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

 

 

附件:1.常州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报表.doc

2.常州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3328